江南·体育不公平的单方协议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

2024-06-10 07:3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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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江南·体育不公平的单方协议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正义之声网讯【周聪 徐超】近日,临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系列案,某健身会馆众多健身会馆会员起诉该健身会馆一案,要求该健身馆退还瑜伽健身款并解除协议。

  2019年该健身馆陆续和健身馆会员签订了《健身馆会员协议书》江南·体育,从2020年1月份开始因为道路路况不好、健身馆装修和消防整顿原因,又赶上疫情原因,导致瑜伽馆关门持续到6月,瑜伽教练因此流失,一直没有上课,健身会馆也一直没有给健身会馆会员安排上课,导致双方矛盾发生。经法院审理,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,只约定了健身会员履行的义务,并没有健身馆的义务内容,存在有失公平的原则,经法院调解,健身会馆继续履行合同,保证每周上3节瑜伽课,一节课一小时,瑜伽课老师都保证持有瑜伽上岗证,保证每月2号之前打出这一个月的瑜伽课课表发到群里并张贴到前台,并对前期耽误的瑜伽课进行补课。

  温馨提示:法律规定,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条款无效,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,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,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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