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者转让养生馆消费者可退卡退费

2024-06-28 02:36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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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营者转让养生馆消费者可退卡退费编辑同志:半年前,我在一家养身馆办理了瑜伽练习会员卡,并交付一年会费。近日,馆主陈某将养身馆转让给了李某经营。因我不想继续练习了,要求陈某退回尚未消费的费用并赔偿损失,被陈某拒绝。陈某表示其已安排李某承接原有业务,我的要求不能成立。请问陈某的说法对吗? 读者:何静淑

  何静淑读者:本案涉及到合同的义务转让问题,指的是不改变合同的内容,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。《合同法》规定:“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”即你与陈某签订瑜伽练习服务合同后,陈某要将其服务义务转让给李某,必须征得你同意。陈某事先未经你许可,且你事后不予追认,甚至明确反对,意味着陈某转让服务义务的行为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。你不仅有权要求陈某退回尚未消费的费用,而且如果在同等条件下不能在别处享受到同样服务江南·体育官网,还可以向陈某索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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