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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N SPORTS起诉“消失的妻子”
JN SPORTS起诉“消失的妻子”近日,青州法院缺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原告贾某起诉消失了5年的妻子,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判决准予离婚,贾某从此走出了长达12年的婚姻围城。
2002年10月江南·体育,贾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外来打工妹闫某,初次结识,彼此相互认可,便开始交往,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。当月月底,两人便登记结婚,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,这绝对算是“闪婚”了。
婚后的生活,免不了磕磕绊绊、吵吵闹闹。开始之时,贾某并未在意,夫妻之间吵架在所难免,不吵架才不正常呢。但问题是,婚后的闫某整日沉迷于网络,对家务不管不问,时常引发贾某不满,贾某渐渐发现,两人之间性格差异很大,双方的交流越来越少,吵架却越来越多了。
俗话说,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,能够成为夫妻应该是一种缘分,但贾某却越来越觉得,他分明是在错误的时间、错误的地点遇见了错误的人,他开始后悔这段婚姻了。在以后的日子里,贾某与闫某的婚姻生活一如既往,两人在吵吵闹闹中走过了7年光景,直到2009年2月的一天。
这一天,贾某回到家,发现家中异常安静,屋内空无一人,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,他立刻出门四下寻找,找了半天,结果却一无所获,这时的贾某还抱有一线希望,闫某可能是回娘家了,于是他又奔向闫某远在千里之外的东北老家,此去的路上,他甚至做好了挨“批斗”的准备,但此行还是令他大失所望,闫某并未回到娘家,无奈的贾某只好带着岳父一家的满腔怨言悻悻而归。自此,闫某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信了。
闫某离家出走后,婚姻的围城里只剩下贾某一人了,他过上了“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”的日子,生活也好像变得成了一味中药——“独活”。
2014年初夏,贾某起诉离婚,直到开庭,贾某也没见到消失5年的妻子。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,但财产情况因无法查清,不作处理。
依照我国《婚姻法》之规定,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,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,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,经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。
现实生活中,时有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,离家出走的行为可视为夫妻之间已分居生活,但是否准予离婚,还应当判断离家出走的原因是不是夫妻感情不和。本案中,闫某与贾某争吵频繁,长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,而闫某在未予知会贾某的情况下,便离家出走杳无音信长达5年之久,综合本案上述情况,应认定贾某与闫某之间感情确已破裂,故本案判决准予贾某与闫某离婚。